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๑۩۩.. 幺儿狗儿的童画╰☆╮城堡..۩۩๑阳光总是掩藏在阴霾的身后,无论如何,Baby,be brave! 2009/11/19 李雷和韩梅梅之歌十年前,我第一次认识他们。
十年后,我还是我,他们依旧是他们。
只是,我们流逝的少年时光,从此不再回头。
《李雷与韩梅梅之歌》
词曲唱:徐誉滕
一切从那本英语书开始的
那书中的男孩LiLei
身边的女孩名叫Han Meimei
还有Jim Lily和Lucy
Kate LinTao和Uncle Wang
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叫Polly它到处飞
好多年没有再一次翻开它
但那一段说的谁和谁
偶尔还能细细回味
书中他们的喜与悲
书外身后的是与非
还有隐隐约约和我
一起长大的小暧昧
后来听说LiLei和HanMeimei
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Lucy回国Lily去了上海
身边还有了那么多男朋友
Jim做了汽车公司经理
娶了中国太太衣食无忧
LinTao当了警察
UncleWang他去年退了休
有点遗憾LiLei和HanMeimei
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一样的是我们都有了个
当初不曾遥想的以后 还好
Polly它还活着
就像我们当年的小美好
他永远都不会老
在心底不会飞走 2009/11/11 打不死的小强南方的小强普遍比北方的小强个子大,也许,南方的小强也要比北方的小强命大。
小强是我见过的生命力最强的生物。
用水烫,用脚踩,用药毒,用拍子拍,只要不被分尸,都能再活过来。
在暗淡的月初,我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我应该像小强学习。
只要不被分尸,即使被水烫、被脚踩、被药毒、被拍子拍,
一定要再活过来!
感恩节降至,提前感谢一些人:爸爸、妈妈、哥哥、姐姐:
谢谢你们的不离不弃,谢谢你们愿意忍受我的低气场并陪着任性的我强颜欢笑。
感谢你们在。 2009/11/1 婚姻与孩子频闻婚讯,犹如夏天雨后暴涨的江水,一波接一波。我总觉得这是件先酝酿几年后筹划几年再准备几年的事情,就像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需要很长时间。但,突然间,我身边很多人都婚了,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果我又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又一次觉得自己out了。
今天去参加柳小姐的婚礼了,很美的新娘和很帅的新郎。结婚的确是会让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因为我看到新娘脸上那种落落大方,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主人气息,很能压得住阵。回想我们在一起度过的九年小女孩时光,那时候的懵懂、羞涩和孩子气,今天在我的眼中全变成了女人的成熟和风韵,如同女神般高贵。
很久没有见面了,依然很熟悉,完全没有疏离。彼此之间似乎有说不完的八卦和秘闻,但碍于新娘的身份,我们只是短短交谈了几句。足矣,我知道她很幸福。老公用八抬大轿接进门,流水席整整开了三天,我完全被北方的婚俗震撼了。不用亲临现场,光是想想我都觉得很折腾。其实想想婚宴也如此吧,一个酒店,一场西式穿插中式礼仪的结婚仪式,一屋子人,一套大同小异的流程串词,一顿琳琅满目的山珍海味,于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变成一家人了。哇,我觉得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成家。今天的赴宴嘉宾中,我只和钱兄认识,于是少不了跟他从头说到尾。一桌8个人分成了3个团体,各自有各自的话题,直到离开我都没分清我这个包房里谁是男方的同学谁是女方的同学。
我和钱兄互问彼此什么时候走进婚姻殿堂,因为我们在彼此眼中都是已经稳定下来的人,成家只是时间问题。没错,就是时间问题。我的回答是“还早”,他的回答是“快了”,进而解释到“4、5个月也是快了,4、5年也是快了”。哈,找到盟友,我们都还不想结婚。没有问他原因,想想也就是那些吧。婚姻这个责任太大,吓得让我们迟迟迈不进这个门。都说80后是早婚族,我脱离了这个组织,貌似“大龄族”或者“高龄族”才比较适合我。一旦到了这个年纪,婚姻就自然而然进入了“to do ”list,被无数的长辈问过类似于婚期的问题,从开始的耐心解释到后来的淡化焦点,不结婚,不想结婚真的这么另类吗?况且我也没打算谈一辈子恋爱,我只是不想年纪轻轻就成为已婚妇女,我只是想把档期推迟一点而已。
补充一句,那繁复的婚宴就免了吧,我不好这口。民政局给我一张物证就行,人证就不用了。人太多我怯场。
吃完饭跟新娘告了个别就回家看老人去了。四点多钟去阿姨家吃饭,然后开始了我的带孩子生活。结婚之后养孩子,我今天的日程倒是和人生的流程配合默契。
一岁多的小男孩最是调皮,不像用月计算年龄的时候,不想陪小孩折腾,哄他睡觉就行。但随着他睡眠的时间渐渐变少,大人就要强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陪他折腾。我今天不过是跟他玩了两个多小时,也够累,想想我妈养了我20多年,真觉得母爱伟大与无私,何况小时候的我还那样能折磨人。
小幺儿对任何东西都感兴趣,他娱乐消遣的方式也非常简单,就是把所有抓手上的都扔地上,然后捡起来再扔。就是这个简单的游戏,我就蹲地上陪他扔来扔去,扔太远了我就去捡回来并且要防止他走进厨房,同时为了防止游戏太单调,我要随时跟他玩玩老鹰捉小鸡和躲猫猫。在这个过程中,他因为喝太多水流了两次尿,且每次都把刚换的裤子打湿,还指着自己在地板上画的地图高兴的说“尿尿”,我很无语,抱着他在客厅大叫,他倒一副逍遥自在的样子,任由我和他外婆伺候他换裤子、换袜子,中途还异常得意的把他的“地图”裤子和袜子扔地上说“不要了”。我在慌乱中把湿裤子扔在了脱下来的大衣上,于是产生了一副新地图。我只能自我安慰:童子尿辟邪。有了两次教训,我开始每十分钟一次抱他去厕所解决个人问题。小家伙倒是挺配合,每次都哗啦啦撒个痛快,然后很急迫的对我说“完了”,意思是“你该抱我去客厅玩了”。很快我就体力不支倒沙发上不想动了。认真想想,养个小朋友真不容易。今天我只是陪他玩玩,那只是很小很小的部分,他要吃,要穿,要出门,要生病,要吃药,要打针,要认字,要画画,要唱歌,要弹琴,要和别的小朋友玩耍相处,……,一个孩子有太多的东西要学,家长有太多的东西要教,还要教得合理、有效,那是多么宏大且长远的工程。
我又胆怯了,想想这份沉甸甸的责任,那逃避的心理不可抑制。
落跑得一塌糊涂。 2009/10/20 广而告之这是老爷子创建的网站,旨在为正在找工作或者将来需要找工作的兄弟姐妹们提供求职的便捷,有需要的朋友请猛烈点击以下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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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S:我突然发现我很有推销才能~~(众人拍砖) 2009/10/16 必须得瑟2009/10/13 学着体验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句话说的是差别,是一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个体差异。对待同一件事情,我们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和体会。即便是两个人尚且不能取得共识,更何况数以千万计的其他人。
不好意思,开篇就跑题了。说上面的一段话,只是为了做个铺垫,以便介绍接下来我想要说的主题。关于这次旅行的主题。
体验这个中心思想是哥哥先提出来的,为了应付他每个月的作业。而当时我正沉浸在《读库》给我展现的敦煌的瑰丽景色中无法自拔,所以对于他提出来的讨论,我只是简单描述了一下我的想法和感受,并没有深入交流,更谈不上产生所谓的思想上的火花。貌似我们的讨论就从来没有产生过火花。
在他的定义中,体验是一种亲身经历和感受,带着切身的体会,且这样的体会并不会经常且轻易的出现在生活中,比如福彩中了500万,比如跟巴菲特一起吃饭。因为事件本身的特殊性,使得经历这件事情的当事人会有着区别于一般吃饭睡觉的感受和心理收获,这就是体验。原话他是怎么定义的,我忘记了,因为只偷窥到一眼,完稿后也没有看到原文,大意应该就是这样的。
这个话题的提出,源自我们旅行中的一段插曲。
在连续几天“大院行”的轰炸之下,我对所谓的北方大院产生了严重的审美疲劳。所以本来计划至少一天的王家大院行,我们两个小时就逛完了。为了早点看到壶口瀑布、洪洞大槐树等所谓的自然景观,我们决定当天下午就去临汾市,还能好好休息一晚,第二天能精力充沛的游览新的景点。然而当我们赶到灵石镇长途车站时,售票员很不友好的对我们说去临汾的车早上就开走了,一天只有一班车。于是我绝望的想到只能花两个小时坐回介休再说了。这时一位神奇的黑车司机出现了,他说他可以把我们带到高速上,然后我们自己拦下去临汾的大巴就行了。看到了希望,我们没有多想就跳上了车。一路畅通,很快就看到了高速入口,还看到了一个跟我们一样打扮的背着包的游客,司机说跟着那人走就行了。于是白花花的大马路上,太阳火辣辣的晒着,一前两后三个人就这样无奈而有节奏的走着。只是那高速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货车飞驰而过,基本上没有看到载人的大巴,旁边还有一位大叔说他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了,过来好几趟大巴都不愿意停,我不知道这样在路边会傻等多久。哥哥看我一张没有表情的脸,就逗我说:等会车来了,你就把裤腿卷起来,使劲晃大腿,司机肯定会停车。我白了他一样,没心情跟他开玩笑。神奇的是,也就两分钟吧,我们站在路边两分钟的样子,一辆大巴突然就出现在高速路上了,我们刚一抬手,它就缓缓靠边停住了。上了车寻了个座位就睡下了。这次旅行,大巴车上的时光我都是用睡眠打发的。隐隐约约还听见哥哥跟身边人搭讪的声音。中途靠站,哥哥把我摇醒说,他旁边坐了两个地方人,一个是洪洞的,一个是临汾的,正好是我们马上要去的地方。这两人还跟他介绍要怎么安排行程,晚上住哪里;还说我们不用等到第二天去看洪洞大槐树和广胜寺,等会就在洪洞县的高速路口下车,做个小车就能直接去县城旅游了,这样就能节省不少时间。于是我们原定好的计划就被这两个神人修改了。司机很好心的把我们放到高速的出口并给我们指了一条去收费站的近路,但因为那要穿过一丛灌木被我认为不是正路,而我执意要走大路,所以我们就走了D字形的那个大大的半圆。还是白花花的大马路,太阳热辣辣的晒着我们,偶尔有汽车从身边呼啸而过。我撑着伞挎着我的小包很不情愿的拖着步子,顺带还要埋怨哥哥听信他人的话提前下车让我们被太阳晒还这么累。哥哥一点不生气,一直笑嘻嘻看着我,他还说这样的情景让他想起了美国电影里面背包客在长途高速路上的情节,很有一番感觉。被他这么一说,我也觉得似乎这段路不是那么漫长。哥哥一前一后背着他的和我的背包,看起来还真像一个肥胖臃肿的山姆大叔,他一边走还要一边回头逗我笑,我让他跟我一起打伞遮太阳,他嫌伞小,因此他的脸和鼻子还被太阳晒得油亮油亮的,非常幽默的样子,然后我嘲笑他,他再嘲笑我,那段路就走过了。过了收费站我又愁了,高速上没有出租啊,这样让我们走去县城那要走到啥时候去啊。这时,一个神奇的路边小摊又出现了。经过交涉和讨价还价,摊主把我们送进了县城。这一路上,我们尽遇到神人。
就是这段插曲,没有写在我们计划行程上的插曲。本来我没有去在意它,是哥哥让我回想起来的。对于他来说,这是一段新的体验,有着未知的冒险和惊喜,所以他乐于去尝试。因为有着不可名状的未来,所以对他产生了强烈的激励,引导着他去尝试和经历。
而对于我来说,则恰好相反。这样的插曲带着陌生和未知迎面而来,像一位不速之客,插入了我的计划,让我觉得受到了冒犯,所以我并不喜欢且对它保持敌意。
这就是我们在面对同一段经历的态度,他开放且友好,我保守且防御。事后哥哥跟我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时,他的语句里面全是兴奋和发现的惊奇,包括“路上遇到神人”这样的总结也是他作出来的,相比之下,我只记得了当时白花花的马路和热辣辣的太阳。他尽情体验了未知带来的捉摸不定,我则因为按部就班被打破而惴惴不安。
在回程的飞机上,我又一次想起了这个插曲和我们不够深入的讨论,然后回想了一下我们的整个旅游行程,我发现,哥哥一直很开心的在享受整个过程,即便有些地方因为我的反对没有游览也绝不生气,而我则太在乎我们预定的计划和时间,总会有许多无关大局的想法事实跳进我的脑海干扰我的想法,比如回去晚了会不会没有车;会不会没有吃的;会不会睡太晚影响明天的行程;等等……所以我时常处在精神分裂状态。而这阻碍了我,让我错失了很多次体验的机会。比如,即便是四五点去天龙山又怎样?说不定傍晚的天龙山石窟会更美。再比如,介休的城市破烂一点,吃饭的地方少一点又怎样?我只是过客,只在这里呆一天而已,而祖祖辈辈的介休人在这里生活着,他们一样很开心快乐啊,我没有理由跟介休这座城市生气啊。当然,这只是我后来才想到了,而当时已经错过了那时的旅行了。
我想起之前在杭州的情形了。也是一段插曲。一场大雨扰乱了我们的行程,我们匆匆赶到雷峰塔下又只有匆匆回去。来时的路已经被熙熙攘攘的回程人流堵得水泄不通,我们只能另外找路回去。于是,我们发现了杨公堤雨中绝美的景致。雨中的杨公堤水雾蒙蒙,两旁的茂盛大树为中间的路搭建了一个天然的帐篷,从雨帘和树丛中望出去能看到西湖上的小桥还有迎风而动的垂杨柳,那是天然的水墨画,美得让人舍不得打扰,连呼吸都忘记了。这样的景致能让人回味好久。
我想,如果那些天我能带着这样的心情上路,绵山在我眼中绝对不会是一座修满了道观、还不如歌乐山美丽的山脉,它一定还有其他美丽的景致,只是我没有发现,或者说,当天我忘记带上发现美的眼睛。
学着体验,这四个字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体验。它意味着更多的打破已有的设定和更多的面对不确定的到来,这对我来说是挑战。我不敢保证我能做好,所不定在将来面对让我不安的未知时,我还会大发脾气,但同时,我希望自己能多去尝试,换个角度,尽早发现美的视野。 2009/9/23 伴娘养成时人生中第一次以我自己的名义去参加婚礼,而不是被当成爸妈的拖油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当伴娘——叶子姐姐结婚啦!!!
因为是头一回且没有前辈可以请教,在关于“伴娘是否要为新娘牵裙摆”这个问题上,我跟叶子来来回回讨论了好久。我觉得裙摆是花童牵的,但叶子说一定要让伴娘牵——最后结果就是谁都不牵,但伴娘负责随时随地整理裙摆,时刻要让裙摆以最美的姿势展现在镜头里。我的天,她的裙摆至少有三米。我们还争论伴娘要穿什么裙子。我觉得伴娘就是用来衬托新娘的,所以越不起眼越好。但是叶子一定要伴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用她的话说就是“人生最美丽的状态”。我的天,她是我知道的最缺心眼的新娘。还有就是讨论陪她敬酒的时候伴娘应该干嘛,等等这种无聊又必须的问题。于是,婚礼的筹备就在我N多不负责任的问题里面慢慢过去了。
婚礼的前一天是彩排,场地很不错,唯一的担心就是天气。在经历了一周持续的阴雨天后,大家对晴天都没有了奢望,只希望第二天能够保持阴天不要下雨。彩排那天见到了另外两位伴娘豆豆和琼琼,还有叶子给我速配的伴郎。走了两边流程,于是回家后非常主动地跟哥哥报备了一下今天签了其他男人的手。还好他的反应让我非常满意——就是没有任何反应。他要是敢跟我翻脸,我一定会把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之事全部翻出来算账。还好他很理智,所以我也很理智。
第二天六点就起床了,打车出门顺带去接另一位伴娘峤峤。我妈笑话说我这个当伴娘的比新娘都起得早。到了新娘家之后就是吃早饭,集合四个人的力量给新娘穿婚纱,化妆,然后让新娘检验妆容被她骂回去重新化,中途再顺道花痴一下新娘子很美,吃吃她的豆腐之类的,折腾折腾就9点了。然后新郎就来接新娘子了。我们四个伴娘实在是太厚道,没怎么戏弄新郎就让他把新娘子接走了。后来我坐在婚车上看到新郎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大把没有发出去的红包时,我心里那个悔啊。早知道让他背一遍乘法口诀表了,背一句送一个红包,这样才足够有诚意。真是太便宜新郎了。
出门之后就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并一直持续到婚礼结束。事后我跟峤峤总结这完全是新郎预言的反效应。因为我们刚出门之时是没有下雨的,于是新郎说今天的天气perfect,然后就下雨了,一直没有停。快要进行仪式的时候,雨变小了,于是新郎又说太好了,等会肯定会停的,然后我们就在仪式的过程中接受了雨水最透彻的冲刷。雨一直下啊下啊,风也一直吹啊吹啊,雨水在我背上流啊流啊,我觉得冷啊冷啊,很想抖啊抖啊,但又不能明目张胆表现出来,于是我就忍啊忍啊,然后一边笑啊笑啊,一边对着新娘的背影花痴啊花痴啊。我想说的是,这场婚礼是我参加过的最隆重、最浪漫、最令人感动的婚礼。新郎用四个最字最声情并茂、最准确动听的概括了我认识的叶子,那是整场婚礼最让我感动的部分。
之后就是跟随新郎新娘去敬酒了,新娘的性感旗袍又让我跟在她后面花痴了很久。我觉得当天我最勇敢的事迹就是踩着我的高跟鞋走完了所有流程并且没有抽筋。直到敬完酒去吃饭我才脱了鞋光着脚在屋里走,这才是真正的撒丫子欢。我们从第一道菜一直期待到最后一道菜都没有等到一品南洋鲍,于是只有把所有的菜都变成一品南洋系列,以满足我们渐渐扭曲的心理。
酒足饭饱之后跟新郎新娘告了别,我就回家了。倒头就睡,我妈又喊又打都弄不起来。
好了,流水账记录完毕,放一张伴娘自拍,祝愿姐姐姐夫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2009/9/16 坏脾气对不起,我又发脾气了。
我控制不住,我能感觉那股火蹭蹭往上冒,但我压不下去。
我一边在心里默念说生气伤肝,肝火重伤脾胃,脾胃不好肺就受影响,然后脸上就使劲长痘痘,一边又控制不住从嗓子里吼出声音来。
对不起,我没有上次雀跃的心情,我觉得非常不安。
5点半就醒过来,天还没有亮,重新戴好眼罩却怎么都无法完全入睡,心里面像压着一块大石头,让我不能呼吸。
我受不了,想嚎叫,想大哭。
对不起,让你忍受我的坏脾气。 2009/9/15 小学周末的考试在一所小学里。我不想矫情,但踏进校门的那一刹那,我真的有一种回忆扑面而来的感觉。没有陌生和害怕,就像回家一样。也许我曾经梦游过这里。
从小学毕业,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算一算也有十多年了。我和我的小学,如同曾经不欢而散的男女朋友,分手之后,再不相见。
坐在汽车里面经过时,会不自觉的扒拉着车窗抬头看它临街的窗户,回忆一下那从前是不是我的教室;走路路过的时候,会忍不住探头探脑往里面瞧,回想一下当年这里是什么模样。我不喜欢它,却在这里度过了最长的六年光阴;我不喜欢它,它留给我的却是人生中最年轻的记忆;我不喜欢它,但我那些被表扬的所谓的优秀基础都是在这里打下的;我不喜欢它,尽管是它最早教育我“社会”这门学科。我对它的感情是这样复杂和矛盾,以至于我不喜欢它但却不能无视它,这样的感情和认识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过。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没了感情,剩下的都是习惯。它就是我的习惯。
考试那天我坐的教室是六年级四班,呵呵,真的是回家了。我走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的凳子是反扣着搭在桌子上的,我想起了那时候每周一次的大扫除和每天下午的小扫除。那时候的我,也会这样把凳子搭在桌子上,还会用抹布把桌子和凳子的边边角角都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才会打扫公共区域。学校每周都有清洁卫生的评比,得分高的班级还能得到诸如流动红旗的奖励。从那时开始,学校就开始培养我们争强好胜了。现在,学校里的桌子还是那么矮,凳子还是那么小,但我已经回不去那时瘦弱矮小的样子了。
那天的的教室里有崭新的黑板和多媒体设备,后面黑板上贴满了学生们的书画作品。那时候的教室里,黑板是凹凸不平的,还反光,坐在不好的位置,一定要东倒西歪才能看清楚黑板上的字;那时候没有多媒体,上课时老师摆一张挂图已经能让我高兴一整节课,遇到领导视察听课,我才有机会看到幻灯片,投影的白色幕布还需要两个大男生才能抬到教室里来;黑板上方贴的字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时候,每个月都要为设计黑板报发愁。
现在的教室里有电视、空调和饮水机。那时候的教室里,有一个所谓联通了全校的广播喇叭,那还是新建的教学楼里才安装的;那时候的教室里,前后左右有四把风扇,夏天总是开到最大,仍然会汗流浃背,然后就容易打瞌睡;那时候,我会自己带水壶去上学,天气太热,还会带扇子和小方巾。这些东西在那时候,都是能让我们炫耀和攀比的对象。天气热到极限了,学校还会停课放假,一直到下雨才会复课。每次遇到这样的通知,我会默默祈祷“秋老虎”会持续下去,但每次学校的老师都计算得那样精明,一般都是发通知的那个周末就会下雨。那种如同偷来几天日子玩耍的期待和窃喜,现在的小朋友应该是体会不到了。因为现在有了双休、小长假和黄金周。那时候,一周要上六天课,国庆也只有两天假期。
……后来,它变成了我的回忆,一个我不会主动想起和提起的故人。
我是那样的不喜欢它,嫌弃它,想要离开它,也终于头也不回的和它分了手。今天我才意识到,其实它留给我的记忆是最深刻的。原来不喜欢也是一种长久的感情。 2009/9/14 口红丛林我记得曾经在space里面介绍过这部美剧的第一季,后来又出来了第二季。怎么说呢,非常有Candice的风格,就是那种看了第一集就一定要一直看到结尾的扣人心弦。没有打打杀杀的火爆场面,几个女人的家庭生活就能让你欲罢不能。 不过这次想说的是原著——Lipstick Jungle。 有点出乎我的意料,原著的叙述非常平实,完全没有电视剧中闪烁智慧光芒的语言出现。好吧,我承认这有点夸张,但原著真的缺少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或者说,原著里太过于追求平衡的结果,不像电视剧里面的矛盾都来得如此尖锐。再或者说,因为原著注重于人物的描述和故事的展开,因此语言这里面不过是故事发展的推动和点缀之一。但是在电视剧里面,画面展现了笔墨描述的一切,所以观者的注意力会完全集中于角色的对白,所以Candice才会设计这么多风趣智慧的对白。我承认,我比较喜欢后者,如同当初看sex and the city一样过瘾。 在原著里,Nico的情人Kerby成了内衣男模,Wendy的老公是个不入流的小演员,而最后Nico果断结束了婚外恋,重回老公怀抱,与之相对应,Wendy则和没本事又爱乱猜忌的老公离了婚。这和电视剧里面的结局可是大相径庭。相比之下,我依然比较喜欢电视剧的结局(虽然目前还不是最后的结局):Nico的老公心脏病死了,却被Nico发现他和自己的学生有一腿还生了一个孩子,于是Nico对她老公不再有婚外恋的羞耻和罪恶了;Wendy千方百计维持着自己脆弱的家庭,生怕老公哪天会说离婚或者是离家出走。电视剧的结局更符合现实生活中的女人面对事业和婚姻的矛盾时所做出的选择。Wendy有两个孩子,所以她不会那么轻易让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里。而Nico相较于Wendy更aggressive,且没有孩子的牵绊,她的选择更合情合理。 事业和家庭,永远是女人生活中的焦点议题。对于男人来说,事业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从来没有人去讨论男人面对事业和家庭矛盾时的犹豫和取舍;但换做女人,对于事业的追求就被放大了观察了,无论是女强人还是二者兼顾的女人,似乎女人追求事业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个意外事件。虽然男女平等被提了N多年了,但也有N多的现象表明,男女依然是不平等。 秋季来临,新一季的美剧回归,我突然不知道应该追哪部了,sigh。这算是老了的征兆吧?最后放张poster,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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