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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9 李雷和韩梅梅之歌十年前,我第一次认识他们。
十年后,我还是我,他们依旧是他们。
只是,我们流逝的少年时光,从此不再回头。
《李雷与韩梅梅之歌》
词曲唱:徐誉滕
一切从那本英语书开始的
那书中的男孩LiLei
身边的女孩名叫Han Meimei
还有Jim Lily和Lucy
Kate LinTao和Uncle Wang
一只会说话的鹦鹉叫Polly它到处飞
好多年没有再一次翻开它
但那一段说的谁和谁
偶尔还能细细回味
书中他们的喜与悲
书外身后的是与非
还有隐隐约约和我
一起长大的小暧昧
后来听说LiLei和HanMeimei
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Lucy回国Lily去了上海
身边还有了那么多男朋友
Jim做了汽车公司经理
娶了中国太太衣食无忧
LinTao当了警察
UncleWang他去年退了休
有点遗憾LiLei和HanMeimei
谁也未能牵着谁的手
一样的是我们都有了个
当初不曾遥想的以后 还好
Polly它还活着
就像我们当年的小美好
他永远都不会老
在心底不会飞走 2009/11/1 婚姻与孩子频闻婚讯,犹如夏天雨后暴涨的江水,一波接一波。我总觉得这是件先酝酿几年后筹划几年再准备几年的事情,就像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需要很长时间。但,突然间,我身边很多人都婚了,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结果我又被拍死在沙滩上了,又一次觉得自己out了。
今天去参加柳小姐的婚礼了,很美的新娘和很帅的新郎。结婚的确是会让人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因为我看到新娘脸上那种落落大方,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主人气息,很能压得住阵。回想我们在一起度过的九年小女孩时光,那时候的懵懂、羞涩和孩子气,今天在我的眼中全变成了女人的成熟和风韵,如同女神般高贵。
很久没有见面了,依然很熟悉,完全没有疏离。彼此之间似乎有说不完的八卦和秘闻,但碍于新娘的身份,我们只是短短交谈了几句。足矣,我知道她很幸福。老公用八抬大轿接进门,流水席整整开了三天,我完全被北方的婚俗震撼了。不用亲临现场,光是想想我都觉得很折腾。其实想想婚宴也如此吧,一个酒店,一场西式穿插中式礼仪的结婚仪式,一屋子人,一套大同小异的流程串词,一顿琳琅满目的山珍海味,于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变成一家人了。哇,我觉得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方式成家。今天的赴宴嘉宾中,我只和钱兄认识,于是少不了跟他从头说到尾。一桌8个人分成了3个团体,各自有各自的话题,直到离开我都没分清我这个包房里谁是男方的同学谁是女方的同学。
我和钱兄互问彼此什么时候走进婚姻殿堂,因为我们在彼此眼中都是已经稳定下来的人,成家只是时间问题。没错,就是时间问题。我的回答是“还早”,他的回答是“快了”,进而解释到“4、5个月也是快了,4、5年也是快了”。哈,找到盟友,我们都还不想结婚。没有问他原因,想想也就是那些吧。婚姻这个责任太大,吓得让我们迟迟迈不进这个门。都说80后是早婚族,我脱离了这个组织,貌似“大龄族”或者“高龄族”才比较适合我。一旦到了这个年纪,婚姻就自然而然进入了“to do ”list,被无数的长辈问过类似于婚期的问题,从开始的耐心解释到后来的淡化焦点,不结婚,不想结婚真的这么另类吗?况且我也没打算谈一辈子恋爱,我只是不想年纪轻轻就成为已婚妇女,我只是想把档期推迟一点而已。
补充一句,那繁复的婚宴就免了吧,我不好这口。民政局给我一张物证就行,人证就不用了。人太多我怯场。
吃完饭跟新娘告了个别就回家看老人去了。四点多钟去阿姨家吃饭,然后开始了我的带孩子生活。结婚之后养孩子,我今天的日程倒是和人生的流程配合默契。
一岁多的小男孩最是调皮,不像用月计算年龄的时候,不想陪小孩折腾,哄他睡觉就行。但随着他睡眠的时间渐渐变少,大人就要强打起十二万分精神陪他折腾。我今天不过是跟他玩了两个多小时,也够累,想想我妈养了我20多年,真觉得母爱伟大与无私,何况小时候的我还那样能折磨人。
小幺儿对任何东西都感兴趣,他娱乐消遣的方式也非常简单,就是把所有抓手上的都扔地上,然后捡起来再扔。就是这个简单的游戏,我就蹲地上陪他扔来扔去,扔太远了我就去捡回来并且要防止他走进厨房,同时为了防止游戏太单调,我要随时跟他玩玩老鹰捉小鸡和躲猫猫。在这个过程中,他因为喝太多水流了两次尿,且每次都把刚换的裤子打湿,还指着自己在地板上画的地图高兴的说“尿尿”,我很无语,抱着他在客厅大叫,他倒一副逍遥自在的样子,任由我和他外婆伺候他换裤子、换袜子,中途还异常得意的把他的“地图”裤子和袜子扔地上说“不要了”。我在慌乱中把湿裤子扔在了脱下来的大衣上,于是产生了一副新地图。我只能自我安慰:童子尿辟邪。有了两次教训,我开始每十分钟一次抱他去厕所解决个人问题。小家伙倒是挺配合,每次都哗啦啦撒个痛快,然后很急迫的对我说“完了”,意思是“你该抱我去客厅玩了”。很快我就体力不支倒沙发上不想动了。认真想想,养个小朋友真不容易。今天我只是陪他玩玩,那只是很小很小的部分,他要吃,要穿,要出门,要生病,要吃药,要打针,要认字,要画画,要唱歌,要弹琴,要和别的小朋友玩耍相处,……,一个孩子有太多的东西要学,家长有太多的东西要教,还要教得合理、有效,那是多么宏大且长远的工程。
我又胆怯了,想想这份沉甸甸的责任,那逃避的心理不可抑制。
落跑得一塌糊涂。 2009/10/16 必须得瑟2009/9/23 伴娘养成时人生中第一次以我自己的名义去参加婚礼,而不是被当成爸妈的拖油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当伴娘——叶子姐姐结婚啦!!!
因为是头一回且没有前辈可以请教,在关于“伴娘是否要为新娘牵裙摆”这个问题上,我跟叶子来来回回讨论了好久。我觉得裙摆是花童牵的,但叶子说一定要让伴娘牵——最后结果就是谁都不牵,但伴娘负责随时随地整理裙摆,时刻要让裙摆以最美的姿势展现在镜头里。我的天,她的裙摆至少有三米。我们还争论伴娘要穿什么裙子。我觉得伴娘就是用来衬托新娘的,所以越不起眼越好。但是叶子一定要伴娘打扮得漂漂亮亮,用她的话说就是“人生最美丽的状态”。我的天,她是我知道的最缺心眼的新娘。还有就是讨论陪她敬酒的时候伴娘应该干嘛,等等这种无聊又必须的问题。于是,婚礼的筹备就在我N多不负责任的问题里面慢慢过去了。
婚礼的前一天是彩排,场地很不错,唯一的担心就是天气。在经历了一周持续的阴雨天后,大家对晴天都没有了奢望,只希望第二天能够保持阴天不要下雨。彩排那天见到了另外两位伴娘豆豆和琼琼,还有叶子给我速配的伴郎。走了两边流程,于是回家后非常主动地跟哥哥报备了一下今天签了其他男人的手。还好他的反应让我非常满意——就是没有任何反应。他要是敢跟我翻脸,我一定会把那些陈谷子烂芝麻之事全部翻出来算账。还好他很理智,所以我也很理智。
第二天六点就起床了,打车出门顺带去接另一位伴娘峤峤。我妈笑话说我这个当伴娘的比新娘都起得早。到了新娘家之后就是吃早饭,集合四个人的力量给新娘穿婚纱,化妆,然后让新娘检验妆容被她骂回去重新化,中途再顺道花痴一下新娘子很美,吃吃她的豆腐之类的,折腾折腾就9点了。然后新郎就来接新娘子了。我们四个伴娘实在是太厚道,没怎么戏弄新郎就让他把新娘子接走了。后来我坐在婚车上看到新郎从口袋里掏出来一大把没有发出去的红包时,我心里那个悔啊。早知道让他背一遍乘法口诀表了,背一句送一个红包,这样才足够有诚意。真是太便宜新郎了。
出门之后就开始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并一直持续到婚礼结束。事后我跟峤峤总结这完全是新郎预言的反效应。因为我们刚出门之时是没有下雨的,于是新郎说今天的天气perfect,然后就下雨了,一直没有停。快要进行仪式的时候,雨变小了,于是新郎又说太好了,等会肯定会停的,然后我们就在仪式的过程中接受了雨水最透彻的冲刷。雨一直下啊下啊,风也一直吹啊吹啊,雨水在我背上流啊流啊,我觉得冷啊冷啊,很想抖啊抖啊,但又不能明目张胆表现出来,于是我就忍啊忍啊,然后一边笑啊笑啊,一边对着新娘的背影花痴啊花痴啊。我想说的是,这场婚礼是我参加过的最隆重、最浪漫、最令人感动的婚礼。新郎用四个最字最声情并茂、最准确动听的概括了我认识的叶子,那是整场婚礼最让我感动的部分。
之后就是跟随新郎新娘去敬酒了,新娘的性感旗袍又让我跟在她后面花痴了很久。我觉得当天我最勇敢的事迹就是踩着我的高跟鞋走完了所有流程并且没有抽筋。直到敬完酒去吃饭我才脱了鞋光着脚在屋里走,这才是真正的撒丫子欢。我们从第一道菜一直期待到最后一道菜都没有等到一品南洋鲍,于是只有把所有的菜都变成一品南洋系列,以满足我们渐渐扭曲的心理。
酒足饭饱之后跟新郎新娘告了别,我就回家了。倒头就睡,我妈又喊又打都弄不起来。
好了,流水账记录完毕,放一张伴娘自拍,祝愿姐姐姐夫幸福美满,百年好合!
2009/9/16 坏脾气对不起,我又发脾气了。
我控制不住,我能感觉那股火蹭蹭往上冒,但我压不下去。
我一边在心里默念说生气伤肝,肝火重伤脾胃,脾胃不好肺就受影响,然后脸上就使劲长痘痘,一边又控制不住从嗓子里吼出声音来。
对不起,我没有上次雀跃的心情,我觉得非常不安。
5点半就醒过来,天还没有亮,重新戴好眼罩却怎么都无法完全入睡,心里面像压着一块大石头,让我不能呼吸。
我受不了,想嚎叫,想大哭。
对不起,让你忍受我的坏脾气。 2009/9/15 小学周末的考试在一所小学里。我不想矫情,但踏进校门的那一刹那,我真的有一种回忆扑面而来的感觉。没有陌生和害怕,就像回家一样。也许我曾经梦游过这里。
从小学毕业,我就再也没有回去过,算一算也有十多年了。我和我的小学,如同曾经不欢而散的男女朋友,分手之后,再不相见。
坐在汽车里面经过时,会不自觉的扒拉着车窗抬头看它临街的窗户,回忆一下那从前是不是我的教室;走路路过的时候,会忍不住探头探脑往里面瞧,回想一下当年这里是什么模样。我不喜欢它,却在这里度过了最长的六年光阴;我不喜欢它,它留给我的却是人生中最年轻的记忆;我不喜欢它,但我那些被表扬的所谓的优秀基础都是在这里打下的;我不喜欢它,尽管是它最早教育我“社会”这门学科。我对它的感情是这样复杂和矛盾,以至于我不喜欢它但却不能无视它,这样的感情和认识直到今天都没有改变过。就像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没了感情,剩下的都是习惯。它就是我的习惯。
考试那天我坐的教室是六年级四班,呵呵,真的是回家了。我走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的凳子是反扣着搭在桌子上的,我想起了那时候每周一次的大扫除和每天下午的小扫除。那时候的我,也会这样把凳子搭在桌子上,还会用抹布把桌子和凳子的边边角角都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才会打扫公共区域。学校每周都有清洁卫生的评比,得分高的班级还能得到诸如流动红旗的奖励。从那时开始,学校就开始培养我们争强好胜了。现在,学校里的桌子还是那么矮,凳子还是那么小,但我已经回不去那时瘦弱矮小的样子了。
那天的的教室里有崭新的黑板和多媒体设备,后面黑板上贴满了学生们的书画作品。那时候的教室里,黑板是凹凸不平的,还反光,坐在不好的位置,一定要东倒西歪才能看清楚黑板上的字;那时候没有多媒体,上课时老师摆一张挂图已经能让我高兴一整节课,遇到领导视察听课,我才有机会看到幻灯片,投影的白色幕布还需要两个大男生才能抬到教室里来;黑板上方贴的字是: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时候,每个月都要为设计黑板报发愁。
现在的教室里有电视、空调和饮水机。那时候的教室里,有一个所谓联通了全校的广播喇叭,那还是新建的教学楼里才安装的;那时候的教室里,前后左右有四把风扇,夏天总是开到最大,仍然会汗流浃背,然后就容易打瞌睡;那时候,我会自己带水壶去上学,天气太热,还会带扇子和小方巾。这些东西在那时候,都是能让我们炫耀和攀比的对象。天气热到极限了,学校还会停课放假,一直到下雨才会复课。每次遇到这样的通知,我会默默祈祷“秋老虎”会持续下去,但每次学校的老师都计算得那样精明,一般都是发通知的那个周末就会下雨。那种如同偷来几天日子玩耍的期待和窃喜,现在的小朋友应该是体会不到了。因为现在有了双休、小长假和黄金周。那时候,一周要上六天课,国庆也只有两天假期。
……后来,它变成了我的回忆,一个我不会主动想起和提起的故人。
我是那样的不喜欢它,嫌弃它,想要离开它,也终于头也不回的和它分了手。今天我才意识到,其实它留给我的记忆是最深刻的。原来不喜欢也是一种长久的感情。 2009/7/22 日食2009/6/11 名人学徒之五结局版——Joan Rivers赢得最后的胜利,哦耶!O(∩_∩)O~~ 最终回变成了Joan和Annie两个人的对决。她们原本出自同一个团队,最后变成了相互厌恶,有机会就骂对方的结局。不同的是,Joan从来都是在会议室里面对Annie开枪,而Annie永远都是在背后放冷箭。 这就是Annie Duke,一个非常强势、非常聪明的女人,控制欲望超级强烈,一旦当上PM,所有人都必须服从她的指挥和命令。退回到君主时期,她肯定是个冷血的独裁者。世界级的扑克牌冠军。她有很多shining的有点,但我并不喜欢她,因为她缺乏人情味,太过冷血。最后的比赛如果不是为了打败Joan,她哪里会突然变得这么在乎起她的朋友来。她找朋友的时候,就是需要筹款的时候。 开始期待下一季了…… 2009/6/9 小丁的买椟还珠看题目就知道,肯定又是一堆空有外表、好看而不适用的花瓶子。您还真没猜错,还真就是一堆好看的花瓶子,至少我觉得好看,所以才会有这个“买椟还珠”的冲动,并且还一发不可收拾。 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瓶香水,NU SKIN的Believe,姑姑送的。已经有差不多十年的历史了吧,连NU SKIN这个牌子都换过好几回Logo了,还是很崭新的样子。虽然已经过了保质期,不过因为几乎没有打开用过,所以氧化作用小,基本上还保持着原味。 这是我目前最喜欢的香水,Elizabeth Arden的Green Tea,哥哥送的。有着很朴素的包装和很大众的价格,是我目前用过的香水中最适合我的一款。不浓烈不奔放,即便是前调也是细细缓缓地清新味道,若有似无,绵绵长长。 这是第一瓶我自己买来送自己的香水,GUCCI的Envy Me。对它的膜拜来自上大学时看过的一部港剧《刑事侦缉档案》,里面有个变态专门杀擦Envy香水的女人,于是从那时开始便记住了这个牌子的这款香水。剧中的Envy是经典款,我买的是后来新出的Envy少女版系列,因为这个瓶子更漂亮一些。肤浅吧?这款香水算是比较浓烈的,尤其是前调,很重的水果香味,之后又是成熟的玫瑰香味,比较适合活泼可爱又有点小性感的女生。 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款男香,Versace的EAU FRAICHE,送给哥哥的。这款香水非常清淡,混合了树木、海洋和青草的气味,香味非常持久。我觉得它不仅仅适合男性,应该算是一款中性香水,女孩子擦了会有一种全新的感觉。 这是我失去理智后买的第一瓶香水,Lolita Lempicka的Eau De Parfum。这个苹果瓶子实在是让我喜欢到失去理智,淡紫色的瓶子,表面有叶子的浮雕,并用金色填满,最奇妙的是喷头,在苹果把上,如同跟人捉迷藏,不仔细根本找不到。不过这个香味我不太喜欢,太成熟了,前调里面还混杂着丝丝烟草的味道,适合成熟女性。 这是Givenchy的Very Irresistible,妈妈借花献佛的。味道相当的成熟和性感,适合35岁以上的女性。曾经把它喷在我的睡衣上睡觉,第二天早上起来,整张床都香了,味道持久。 这是Kenzo的Flower,我觊觎它的瓶子很久,最后终于在打折的时候买回家了。很粉嫩的香味,就像花粉在空中飘飘洒洒的感觉。 这是Salvatore Ferragamo的Incanto Dream。梦游仙境的这个系列的瓶子都设计得异常好看,只是香味太甜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这就是我所谓的“椟”,这些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瓶子就是让我疯狂的原动力。最近又多了好多新的目标,我只有慢慢来了。搜集香水瓶子也是一项持久烧钱的大工程…… 2009/5/13 名人学徒之四越是临近结尾,节目的火药味越来越重。相互的职责和攻击也慢慢由business转化为了personal attack。一时间,参加节目的人纷纷都有人品问题。 我一直觉得在整个节目中,Joan是个受人尊敬的长者。她不仅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职业生涯,最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正直且非常公正的人,以诚待人,也从来不会背后嚼舌根。她所有发脾气的时候都是针对具体任务的时候,即便是在跟Clint合作的时候恨不得一掌把他拍出整个比赛,但当Donald问道Joan对Clint的评价是,Joan的第一句话仍然是“我很喜欢Clint这个人,但是……”,绝对不会把私人感情混进这场比赛。相比而言,Melissa似乎少了妈妈的大气和风度,她固执且有些情绪化,一旦不喜欢某人,便处处看对方不顺眼,时刻觉得别扭。这不仅使她显得不合群,也给队友把她排除在外创造了机会,而一旦任务输掉了,那她肯定会成为一块绝佳的靶子。这集就是这样。尽管地球人都知道Annie是个城府很深、攻于心计的人,但为了任务,很多私人情感是必须要放下的,因为结果说明一切。这点,Brande就做得很好,而Melissa却不够聪明。她想揭露Annie的真面目,告诉大家她是一个两面派,但没有人care,因为这与任务无关。最后没有人听她的意见,没有人关心她的工作有没有做好,甚至没有分配给她足够的任务,于是,输了之后,她成了完美的替罪羊。 2009/4/28 春游桃花源北京的春天和秋天都是短暂的。因为短暂,所以更显珍贵,所以抓住这份转瞬即逝显得特别的难得和美好。
春天的北京,赶走了冬日寒冷的温度,驱走了刺骨凛冽的大风,有蔚蓝的天空,高而轻盈的白云,和煦的春风和温暖明媚的阳光,那是在家乡难得一遇的阳光,让人不由得嫉妒北方人总能享受这样美好的天气。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游,会有一种饱满的幸福感。
那天的天气不算很晴朗,可是处处依旧好风光。太阳一直躲在厚厚的云层里,还有冷冷的风,不过空气很清新,尤其是在通往郊外的路上,呼吸进去的氧气彻底给内脏做了一次大扫除,很舒畅很通泰。这个季节是桃花竞相开放的时候。所以当汽车离开钢筋混泥土堆砌起来的CBD时,渐渐映入眼帘的是一片片梦幻般的花海。大片大片的粉红、洁白、翠绿、淡黄和浅紫交织在一起,会让人产生身在天堂的错觉。没有见过武侠小说里的桃花岛长什么模样,但眼前的桃花田、桃花山和桃花谷可以满足每个人心中关于桃花岛的想象。没有固定的目标和方向,游人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花海里徜徉,每一块花田里都能看到他们大摆pose还有他们脸上像春风一样舒展的微笑。
从眼前的花田一直延伸到半山腰,全是盛开的桃花,满眼都是粉红啊粉红啊。可惜照片没有拍出惊艳的效果。
在这片林子里,姐妹团的人拍了个够。没办法,女人就是臭美和自恋。面对那样一片落英缤纷的花地,想不自恋都难。
这就是当天姐妹团的阵容啦。花美人更美啊~~
小丁自恋照
终于,在导游的反复催促下,我们才依依不舍的离开,前往下一个目的地。
北京的郊区,有很多的山山水水,虽然和家乡的山川无法比较,但是在这里,会让人忘记身处平原,也会让人感受到别样的山水情趣。
那天去的地方叫石林峡,人工开发的痕迹很重,所以没有很强烈的拥抱大自然的感觉。于是我们只花了半个小时走了很短的一段山路,作为“到此一游”的标志。大概是因为之前自恋得太疯狂,更多的时间都花在了填饱肚子这个民生问题上。顺便花痴一句,晓莎做的三明治和鸡翅太好吃了。人比人才能找到差距,看来我还是不适合当贤妻良母。再顺便得瑟一下,我做的土豆沙拉也很受欢迎,不过依然不适合当贤妻良母。
就是这个石林峡了,入口处全人造的。
一个小插曲,在进门之前看到一只超级可爱的狗狗“蛋卷”,姐妹团又围着它大呼小叫了一番。明明就是只贵宾,非把自己打扮成比熊的模样。看来这年头山寨就是王道。
蛋卷小帅哥,乖,来跟姐姐握个手。
亲亲 可爱 上山的过程也是拍照的过程。在一次证明,女人都是自恋的。 那天,姐妹团的陪伴弥补了不够晴朗的天气,心情是很晴朗的。她们是我在这里最大的收获。 2009/4/19 五分之二乘以二厄。。。这个标题,还真是有点二。。。囧rz
“五分之…”的系列源自于我年初的突发奇想,要逛遍北京五坛。但自从元旦去过天坛之后,这个计划便搁置下来了。终于,在这个春光明媚的四月,我再次把它捡回来,顺着某个并不具体的行程,慢慢去完成。 以此纪念我在半个月之内,两次游地坛。算上之前在大学时候的出游,我已经去过4次地坛了,仅次于故宫。看来我的气场还是跟古代建筑比较能融和一些。 真正的五分之二 清明的第一天,有很灿烂的阳光,很宜人的温度,很清新的空气,很愉快的心情。哥哥从成都回来,自然要让他尽下义务,陪逛、提包等后勤工作就交给他了。 下午到达地坛,正是阳光最充足,一天最温暖的时候。处处都是绿树和绿草,一派生机勃勃的样子。 地坛是我国明清两代皇帝祭祀“皇地祇”的场所,始建于明代嘉靖九年,呈方形,建筑布局完全遵照我国古代的“天圆地方”、“天青地黄”、“天南地北”、“龙凤”、“乾坤”等传统和象征传说构思设计的。地坛现存有方泽坛、皇祇室、宰牲亭、斋宫和神库等建筑。
与天坛不同的是,地坛开放的景点非常少,像斋宫、神库等地方都紧锁着大红门,还在门口立着“游人止步”的字样。只能通过门缝一窥里面的风景。虽说都是差不多的建筑样式,但想到那曾是皇帝住过的地方,还是忍不住会好奇。但没想到被大大的影壁挡住了视线。 于是所有的兴致都放在了方泽坛和皇祇室。
方泽坛就是地坛,皇帝祭地的主要仪式就在这里举行。 这是全景,和天坛的圜丘相比,方泽坛闲得有些粗糙和简陋。
加上周围还有两层这样的矮墙围住,完全没有圜丘的空旷和大气。
祭坛上面和四周都保持着祭地时的大致样貌,只是那些石尊和铜鼎都透露着粗糙的仿制气息。
方泽坛的北边就是皇祇室。在明清两代是供奉皇地祇神,五岳、五镇、四海、四渎、五陵山神位之地,现在是地坛文物陈列室,里面介绍了一些古代的编钟、战鼓和古建筑的砖瓦名称,当然,里面的文物都是复制品,完全没有历史的气息。倒是院子里的一棵茂盛的玉兰花让人不禁联想它是不是在这里花开花落几个世纪,见证了这里的风云变迁。 五分之二后续——运动会
不知道公司为什么要把运动会的场地选在地坛,而且还要把我们打扮成“黑客帝国”的造型,于是我们走到哪里,哪里就是黑压压的一片。诡异的气场。 三个发廊小妹——小丁、小MU和小卡。这身衣服穿着特别像发廊小妹,再配上“Career International”的logo,非常有“职业国际发廊”的范儿。
当天的短跑接力和跳大绳我都参加了。简直难以相信,这种项目在我小学的时候就跟我绝缘了,没想到20年后我还能成为我们组的主力,我有一种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感觉。当然,结果就是累得要死,浑身肌肉酸痛。 集体项目完了之后就是单项比赛了。我以观众的身份参加了保龄球。我的目标就是不让球中途下轨道,如果能打倒保龄球瓶就是意外的惊喜。没想到最后结果还不赖,虽然人家第一名的分数是我的两倍吧,但我好歹还是混了个我们观众组的第二嘛,我满足了。 之后又跟小卡去玩了半局台球。我再次确定了一个事实:我的运动细胞就是少,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两次去地坛,完全不一样的状况,唯一相同的是当天都很happy~~ 2009/4/12 名人学徒之三Dennis Rodman终于被Donald炒掉了,万幸。
这次我大大的看错了人,原本以为他会像在NBA赛场上一样有毅力和爆发力,但他的毫无作为让我对他由好感变非好感。在第四集中,他毫无征兆的对着Clint破口大骂,然后玩失踪。好吧,作为一个团队成员,你想怎样就怎样吧,虽然少一个帮手对于本来就人员匮乏的男队来说是相当大的打击,但是大家都明白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完成,当下,没人有心情和精力来当这个男人的保姆,他的消失也许帮助男队节省了精力投入比赛。第四集,男队赢了,Dennis侥幸逃过一劫。作为观众,我更希望男队输掉这场比赛,这样Dennis就能卷铺盖走人了。
第五集,我的愿望终于实现。这集Dennis成为PM,他依然我行我素,没有组织、没有纪律、不负责任,在比赛过程中一直酗酒,抛下团队去吃饭,莫名其妙的发脾气玩失踪,我真怀疑他有精神分裂。四个小组成员撑完了这场比赛。最后,在会议室里,男人的枪杆一直对准了Dennis,Donald也对他大失所望。这个不靠谱的男人到最后还拿自己NBA的辉煌战绩说事儿,他到底搞没搞清楚状况啊?!我想他肯定没听过“好汉不提当年勇”。终于,他把所有人都搞崩溃了,Donald省去了PK环节,直接把Dennis扫地出门了。
OYEAH,破坏分子都被清理出去了,下一集终于可以正常的比赛了。男队现在剩下4人,女队剩下7人,下一集应该会调整团队,重新洗牌了。
2009/4/7 纪念日今天是我们的生日,我能唱首生日快乐歌吗?
因为有你们,今天才变得有特殊的含义。整理与回忆我们共同走过的日子,发现大多数的时光都是美好的,就像如今难得一碰的假日般珍贵。有彼此,照片上是荡漾的笑脸。那些回不去的日子虽然渐渐退色,可每张面孔依然清晰,如同我从来不曾将你们忘记,哪怕一刻。 “我的家就是我的城堡,
每一砖一瓦用爱创造, 家里人的微笑是我的财宝, 能回家才知道自己真的重要。 双手能为家人而粗糙, 多么荣耀那么骄傲, 你为我把饭烧, 我为你打扫, 回家的感觉实在真的太好。” 我们曾经共同唱着这首歌来表达对于周末回家的期待和盼望。
我们也曾经广而告之身边的每个人这是只属于我们的室歌,然后被嘲笑和鄙视。 好像我们分开之后,就很少听到这首歌,甚至都没有人再唱了。 这么巧合,我们分开这么长时间,这首歌也被我们遗忘了这么长时间。 直到今天燕说“预备~唱!”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从来没有真正遗忘过,旋律和歌词都时刻准备着,就像当年唱这首歌的我们在星期五的下午时刻准备着回家一样。很自然的缓缓出来,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我在心里默念了国歌,抱歉,这么不合时宜。如果非要说有什么联系,我想那都是根深蒂固的情愫吧。 唱完了歌,是不是应该许愿了?
第一个十年,第二个十年,不知道我们会有多少个十年,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能够相依相伴,不离不弃。这个愿望不过分吧? 默默地念着对联,把我们每个人的名字都念一遍,会不会因此而施上魔法,从此一生都牵绊?我知道,我邪恶的本性又开始流露了。 我的407,我的六只,生日快乐。 2009/2/8 宝宝归来宝宝从澳洲回来,307终于大团聚了~~少不了吃吃喝喝,喜悦中带着来之不易的珍惜。下一次聚会将会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也许会走的越来越远,分的越来越开,情谊就像贴身带着的玉坠子,不会时时刻刻都想起它挂在身上,但它一直都靠在离心最近的地方,无论什么时候拿在手里,晶莹润泽,带着体温,暖暖的。用相机拍下每个人的笑脸,弥漫的快乐被定格。我会珍藏很久很久。
想起一首歌:别了依然相信,以后有缘再聚。未曾重遇以前,要珍惜爱自己。在最好时刻分离,不要流眼泪。就承诺在某年某一天某地点,再见!
临走时小雅偶然传授了一招向老公索要两枚婚戒的小技巧:结婚时老公送钻戒,那得用无比娇嗔的语气对他说“亲爱的,这钻戒真漂亮。可丢了划了的多可惜,你就给我买一枚一般的戒指吧”。于是铂金戒指又到手了。分享给所有要结婚的姐妹们,一定要幸福哦~~ 2009/1/15 还是燃油税折腾半天,终于把回家的机票买了。 今天一到公司刘同学就问我知不知道燃油税取消了。啥?! 嘿,我还真是跟燃油税杠上了。我一订票他就调整,欺负穷人是不是?! TNND,这是什么社会?! 2009/1/2 五分之一纯粹的突发奇想,想要逛遍北京五坛,首站即天坛。
历史对我有莫名的魔力,想要探究,始终充满敬畏。惦着脚尖在边缘地带逡巡,战战兢兢,却忍不住心中的喜乐和胆怯交织。每一次游历都像绑着铅石在飞翔,很奇妙的感觉。 天坛是明清两朝皇帝“祭天”“祈谷”的地方,坐落在龙脉的南边,正阳门的东侧,与西侧的五坛之一——先农坛遥遥相望。明朝永乐十八年,成祖朱棣始建,并开始全国最高规格的祭祀活动。之后几百年的时间里,天坛几经焚烧毁坏,但是帝王们对于祭天的热情有增无减,每逢春分冬至,便要在天坛举行盛大的祈谷和祭天仪式。这样的虔诚到清朝达到了极致,康熙年过六旬还亲自在祭台上焚香跪叩,他的儿孙们也三番五次在这里祈求国运昌隆,民生安康。一直到1914年12月23日,袁世凯在这里举行了最后一次祭天仪式。从此以后,天坛作为帝国最高祭祀场所的职责寿终正寝。 隆冬的天坛很静,带着萧索却掩饰不住昔日的庄重,在灿烂的阳光下面更显威仪。
从西门进入天坛,在西面的神乐署和斋宫整整逗留了三个小时,这是此次天坛行最大的收获。提到天坛,首先反应的应该是祈年殿、回音壁和圜丘。但这些景致的游人多到感受不到历史本来的气场,且带着崭新的修葺痕迹,因此这次我们避重就轻,往返流连在西北角落里,好好感受了一场腐败与辉煌的历史交错。 神乐署是掌管祭祀乐舞的教习和演奏,相当于明清时期的皇家音乐学院。小小一方天地之间,古代音乐、舞蹈及乐器的发展和辉煌呼之欲出,那一件件玉制、石制、铜制、陶制的乐器曾经有过多么金碧辉煌的排场,如今静静躺在玻璃棺中,还是掩饰不住的流光溢彩。我一次次有了砸玻璃的冲动。 回到中轴线上,就是祈谷坛、皇穹宇和圜丘坛。游人太多,匆匆一瞥。
天坛里面的道路和树木都是正北正南正西正东的走向,一望便是幽幽深深通向无穷,非常有意境。我谓之,感觉,相当有感觉。糖糖无语。 逛到饥寒交迫的出来,斜阳西下,寒风阵阵。本来还顺带想去先农坛,看来只有下次赶早了。逛天坛跟逛故宫一样,每次都有不同的玩味。 2008/12/31 Farewell & Hello最后一天,2008终于谢幕。 华丽、暗淡、波折、平顺,应该在这个时候尘埃落定。 放进棺材,拖出去葬掉。 再也不见。 刘同学问我有没有总结要写。 呵呵,我不善于归纳总结。 加上记忆力不好,再大的事情牵牵绊绊到年末也变得波澜不惊了。 回想起来,就是平静,还是平静,总是平静。 每天都在说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明天真的会不一样吗? 阳光每天会从百叶窗的缝隙透进来。 拉开窗户伸出手,寒冷的风从指间穿过。 还是一样,都一样。 可以改变的是心情。 每天早上笑着睁开眼睛。 刷牙的时候嘴巴裂到最开,洗脸也要面带笑意。 笑着工作,笑着生活,笑着学习。 面对伤害和挫折也要笑一笑。 有人说过,女人最重要的是心情。 希望可以活得久一点,所以每天多笑一点。 在记事本上写了几条2009的待完成。 希望能够成个list并好好完成它们。 吃完了晓莎送的圣诞苹果,2008圆满结束。 未知的2009,听到车轮缓缓来临的声音。 是惊喜还是打击,我都张开双手迎接你。 Farewell,2008 Hello,2009 2008/12/28 但愿长醉第一次听到克莱德曼是不到十岁的年纪,一个小女孩弹出来的断断续续的钢琴曲,《致爱丽丝》。那时候甚至还不知道克莱德曼,只觉得那支曲子太美好,太动听。
十多年过去,他不再年轻,不再被人们称为钢琴王子。头发没有改变,站在舞台上,他还是那个清瘦的钢琴家。
一个个旋律从他修长的手指下流出来的时候,被感染的情绪蛊惑着心智,好像王子捧着玫瑰,半跪在身前,抬起头,两眼像星星。
他很优雅,他的手在键盘上跃起一道道美丽的弧线;他很动情,他的身体一次次倾向钢琴,像要与它融为一体;他很浪漫,他对每一位共同演出的女子行吻手礼并赠给她们玫瑰;他还很活泼,他几次调动现场气氛并带着16个不到十岁的孩子在台上忘情的弹奏《我爱北京天安门》。
我不是合格的听众,事先没有做好足够的功课。我仅仅听出了《星空》、《命运》和《爱情的故事》。那些我叫不出名字的,和那些他改编过的中国歌曲,变成新的精灵从他手中飞出,盘旋在大厅,久久不散,沉醉其中难以自拔。
他在现场演奏了Titanic,3个多小时的电影精简成不到5分钟的钢琴曲,缠绵的爱情,震惊的灾难,无奈的命运,在琴声中重温了一遍电影,仍然唏嘘不已。
没有听到《致爱丽丝》,有点遗憾,像某个轮回的仪式进行得不够圆满。那是不是可以作为下一场期待的借口了,算是有缺口的等待吧。
他的琴声,叫醒了耳朵,叫醒了回忆,叫醒了波澜起伏的情绪,甚至幻想可以变成一个精灵,同他的手指,在琴键上舞动,做一场不着边际的梦。 2008/12/26 圣诞流水账跟去年大过节的在办公室加班相比,今年算是折腾了一下。 计划和变化相伴相生。月初提起的话题,之后没有人再提过。直到23号晚上接到小卡的电话,噢,原来明天平安夜了。真快。 匆匆之间定下来的主题是制服诱惑。我当场傻眼。小卡出主意说,到时候多解几颗扣子,丝袜也可以脱掉。拜托,是诱惑,不是露肉。求助于Google,结果是更不靠谱。顺便插一句,为什么会有男人好这口? 最后,我把自己打扮成咖啡店的waitress出门了。到公司一看,大家都是白衬衫卦的。原来这就是物以类聚。 晚饭在大笨象,俄罗斯餐厅。原本以为会有很多老外,也让我们感受感受真正的圣诞节气氛。去了才发现,原来大家都这样想的。自助餐,什么贵吃什么。所以就简化成海鲜+草莓。忘记我吃了多少,不至于扶着墙进去再扶着墙出来,但也撑到不愿意弯腰,直挺挺的靠在椅子上装尸体。9点钟开始文艺演出,我们期待的俄罗斯民族舞蹈始终没有出来,倒是一开场的功夫和大腿舞把我们震撼了。也是,人家计划表演给老外看的,没想到来了一屋子的中国人。高潮在抽奖部分,每个人都希望拿点什么走,算是一种纪念也算是对来年好运的一种期盼。作为对5个女人高涨的热情和此起彼伏的尖叫的补偿,我们中了两瓶芝华士。虽然与皇家礼炮、轩尼诗和小卡心心念念的玩具牛牛失之交臂,且在揭晓大礼的时候我和小卡还严重的丢人现眼了,但毕竟还是中了奖,算是告别我晦涩本命年的前奏,也不枉我们烧掉的一千多块钱。 回来说说表演吧。一个小时不到,估计表演者还要去赶下一个场。将就将就也就那么回事儿了。第一个节目是武术集锦,5个十几岁的男孩子在台上翻来打去,还要拿着真刀真剑往自己身上戳,看着真让人心疼。第二个节目是个老外穿着功夫装,举两个铁球杂耍。其实没什么新奇的,但毕竟是第一次现场近距离,还是个蓝眼睛,便忍不住使劲鼓了掌。第三个节目还是这个老外穿着埃及服装拿两个火球在身上来回烧,真疼。第四个节目终于上来了金发碧眼的MM,还是Bikini的打扮,那小腰细的,那小胳膊瘦的,那小腿儿长的,那小脸儿笑的,真是养眼啊。减肥立刻成了头等大事。可惜我身边坐的都是木头,不知道是闷骚还是段数太高了,愣是坐得跟一尊尊佛似的,只有我们这桌最high。节目很快就完了,剩下霓虹灯百无聊赖的闪烁变换。本期望有人能进场子自high一把,不过好像在座的都没这兴致。那就撤了吧。 十点钟从餐厅出来,冷风一吹,酒全醒了。回家吧,明天还要工作。这样偷得浮生半日闲的快乐不是每天有,碰上了,还走得这么快。
PS:回家收到一个活人大礼包,很惊喜很浪漫。这是我收到的最喜欢的圣诞礼物,谢谢,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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